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
	
	
		
			
				 
			
					注冊號
				 
				
					國食藥監(jiān)械(準)字2013第3150529號
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產(chǎn)品名稱
				 
				
					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
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產(chǎn)品標準
				 
				
					YZB/國 1159-2013《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》
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產(chǎn)品性能結(jié)構(gòu)及組成
				 
				
					I型(直通型)留置針由保護套、導(dǎo)管組件、針管組件和排氣塞組成,其中導(dǎo)管組件由導(dǎo)管、金屬鍥和導(dǎo)管座組成;針管組件由導(dǎo)引針管和針座組成。II型(三通型/Y型)留置針由保護套、導(dǎo)管組件、針管組件長導(dǎo)管組件、肝素帽、止水夾及端帽組成,其中導(dǎo)管組件由導(dǎo)管、金屬鍥、密封圈和三通導(dǎo)管座組成;針管組件由槽口針管和針座組成;長導(dǎo)管組件由延長管和連接座組成。與藥液接觸部件原材料:導(dǎo)管由聚氨酯制造;金屬鍥由不銹鋼OCr18Ni9制造;三通、針座、肝素帽由ABS制造;延長管由PVC制造。
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產(chǎn)品適用范圍
				 
				
					該產(chǎn)品適用于外周靜脈輸液和血液樣本的采集,留置時間不大于72小時。
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規(guī)格型號
				 
				
					型號:I-A、I-B、II-A、II-B 規(guī)格:18G×1.16IN(1.3mm×30mm)、20G×1.16IN(1.1mm×30mm)、22G×1.00IN(0.9mm×25mm)、22G×1.00IN(0.9mm×25mm)、22G×0.75IN(0.9mm×19mm)、24G×0.75IN(0.7mm×19mm)、26G×0.75IN(0.6mm×19mm)、26G×0.63IN(0.6mm×16mm)
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批準日期
				 
				
					2013.04.08
				 
			
				 
		
	
					有效期
				 
				
					2017.04.07
				 
			
	
	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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